巫術之害 | 危害 | 歷史記載 | 形式 | 相關事例 | 其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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詛咒 | 言語或文字 | 攻擊特定對象 | 厭勝之術 | 巫蠱之禍 | 與文字和語言崇拜有關 |
魘鎮術 | 人形木雕 | 加害特定對象 | 埋蠱厭人 | 漢武帝時期的巫蠱之禍 | 相信具備靈魂 |
降頭術 | 符咒和藥水 | 引發疾病或死亡 | 蠱毒 | 南洋降頭術 | 起源於印度教 |
蠱術 | 毒蟲 | 致病或死亡 | 造蠱害人 | 苗族篤信蠱術 | 江蘇茅山道教起源 |
用巫術害人 | 隱秘性強 | 逐漸擴大傷害範圍 | 以身飼鬼怪 | 與鬼怪接觸 | |
茅山術 | 妖術 | 施法加害於人 | 恐怖的邪術 | ||
扶乩術 | 預測 | 人神交接 | 貴族間流行 | ||
養鬼術 | 操縱鬼怪害人 | 導致當地少數民族 | 用途布偶或木偶 | 道觀寺廟小鬼不敢入 |
作法害人 – 破解迷信與法律觀點
作法害人,自古便流傳著許多駭人聽聞的故事。然而,這種行為不僅違背道德,在法律上也屬於犯罪行為。
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241條,意圖加害於人,施以詛咒、厭魅或其他惡意方法,致生危害於身心健康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。因此,作法害人並非民間傳説中的無稽之談,而是明文規定的犯罪行為。


作法害人手法
作法害人手法各式各樣,常見的有:
手法 | 特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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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符咒 | 使用文字或圖像撰寫咒語,意圖對他人造成傷害 |
種蠱 | 利用蟲類或草藥注入他人體內,操控其言行或使身患疾病 |
打草人 | 製作一個紙板或稻草人,象徵被害人並施以法術加害 |
放冷槍 | 從側面散佈謠言或陷害,間接對被害人造成傷害 |
作法害人觀唸的謬誤
作法害人之所以能夠流傳千古,主要歸因於以下謬誤:
- 因果關係謬誤:施法者自以為施加法術後,便能直接導致被害人受害,忽略了實際上往往是因為其他因素。
- 心靈暗示謬誤:被害人受到施法者的恐嚇或心理暗示,產生消極反應,進而引發身心問題。
- 安慰劑效應謬誤:施法者聲稱施下的法術具有神奇力量,讓被害人產生心理依賴,而誤以為法術真正生效。
作法害人後果嚴重
作法害人對被害人身心造成的傷害往往難以評估,可能包括:
- 精神恐懼:擔心法術生效,產生焦慮、失眠等心理症狀。
- 身體不適:施法者下咒或施放蠱毒,導致被害人出現莫名疾病或疼痛。
- 名譽受損:被人散佈謠言或陷害,造成社會孤立或經濟損失。
此外,施法者自身也可能面臨以下後果:
- 刑事責任:根據刑法第241條,作法害人屬犯罪行為,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- 民事責任:被害人可依民法第184-187條請求償還損害賠償。
- 社會責難:作法害人行為一旦曝光,將引起社會輿論撻伐。
預防與應對
預防作法害人,需從教育與法律兩方面著手:
- 教育:加強科學知識宣導,破除民眾對作法的迷信。
- 法律:嚴格執法,對於作法害人者從重處罰,以遏止此類行為。
若不幸遭受作法害人困擾,應保持冷靜,採取以下應對措施:
- 蒐集證據:保留施法者的咒語、符咒或相關留言,作為舉證憑據。
- 報警處理:向警方報案,主動尋求警方的保護與協助。
- 尋求心理諮商:若受到法術恐嚇或造成心理創傷,建議尋求專業心理諮商的協助。
結語
作法害人是一種愚昧迷信,既傷害他人身身心,又觸犯法律。唯有藉由教育與法律雙管齊下,才能破除民間傳説,守護社會安寧。受害者遭受作法害人應勇於舉報,並尋求幫助,遏止這一類犯罪行為於萌芽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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