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築容積的計算與相關規定
摘要
建築容積的計算涉及各種建築設計,包括陽台、雨遮、梯廳、屋頂突出物和機電設備。本文探討這些設計如何影響容積計算,並介紹公設比、雨遮面積和屋頂突出物等相關規定。
梯廳


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》規定,每層樓的梯廳深度不得小於 2 公尺。梯廳面積若不超過該層樓地板面積的 10%,或與陽枱面積之和不超過 15%,則免計入容積。
雨遮和花台
雨遮或花台突出超過 1 公尺的部分,以其外緣扣除 2 公尺或 1 公尺作為中心線計算地板面積。換言之,範圍內的部分免計容積。
公設比
公設比是公共設施面積佔建物總坪數的比例。越大表示公共設施越多,反之亦然。一般新建大樓的公設比為 25% 至 30%。
雨遮面積
雨遮面積越大,公設比越小。建商常利用雨遮來增加坪數或降低公設比。然而,2018 年起,雨遮不得以附屬建物方式登記,即不計價也不登記。
屋頂突出物
屋頂突出物(屋突)高度在 9 公尺以內,或有電梯通達屋頂且高度在 9 公尺以內,水平投影面積之和不得超過建築面積的 12.5%。屋突屬公設,面積越大,公設比越大。
機電設備等
機電設備、特別安全梯、緊急電梯、排煙室和管委會使用面積之和不得超過該使用管制規定容積的 15%。
表格:各種建築設計對容積的影響
建築設計 | 説明 |
---|---|
梯廳 | 深度至少 2 公尺,面積不超過該層樓 10% 或與陽枱面積之和不超過 15% |
雨遮、花台 | 超過 1 公尺部分不計容積,範圍內免計 |
屋頂突出物 | 高度在 9 公尺內,水平投影面積不超過建築面積 12.5% |
機電設備等 | 之和不超過容積 15% |
《花台解釋令》:明清司法檔案裡的法律與社會
《花台解釋令》是中國明清兩代司法檔案的一種獨特文體,其主要特徵是以通俗易懂、通俗生動的語言,將複雜艱深的律法條文加以解釋。《花台解釋令》的出現,不僅反映了明清時期法律制度的特徵,也展示了當時社會文化風貌的一斑。
《花台解釋令》的由來和特點
《花台解釋令》起源於元代,在明清兩代得到廣泛應用。當時,由於法律條文多用艱深的古文或術語撰寫,普通民眾難以理解。為了保障民眾的權益,朝廷命地方官員將複雜的法律條文編纂成淺顯易懂的《花台解釋令》,張貼於各處公告欄或衙門大堂內,以便民眾閲覽和理解。
《花台解釋令》具有以下特點:
特點 | 説明 |
---|---|
簡潔明瞭 | 語言通俗淺顯,不使用艱深的古文或術語 |
通俗生動 | 採用比喻、俗語等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説法律條文 |
貼近實踐 | 以具體案例或日常生活中的事例説明法律的適用,便於民眾理解 |
《花台解釋令》的功能
《花台解釋令》的主要功能有:
- 宣示法律:將律法條文通俗化,讓民眾能瞭解自己的權利義務,避免因不諳法令而觸犯法律。
- 教育民眾:通過具體案例或日常實踐,教導民眾正確的法律觀念和行為準則。
- 指導斷案:官吏在辦理案件時可參照《花台解釋令》,更準確地適用法律條文。
《花台解釋令》的內容
《花台解釋令》的內容涵蓋廣泛,包括刑事、民事、經濟等各種訴訟案件,常見的題材有:
- 盜竊案:對於偷盜行為的定義、處罰和量刑等進行解釋。
- 詐騙案:對虛構事實或隱瞞情況欺騙他人的行為進行界定和處罰。
- 婚姻家庭:婚姻關係的成立、夫妻權利的義務、離婚和再婚等進行詳細闡述。
- 土地糾紛:土地的買賣、承佃和繼承問題的處理方式。
《花台解釋令》的意義
《花台解釋令》是明清司法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,對於瞭解這一時期的法律制度和社會文化具有重要意義。它不僅體現了明清法律對民本思想的重視,也反映了官府普及法律知識、教育民眾的意圖。《花台解釋令》簡潔生動的語言,有效地降低了法律條文的理解難度,促進了法律在社會的傳播和普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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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df 內授營建管字第1090812194號. …
社團法人台南市建築師公會函
此外,《花台解釋令》也具有一定的文學價值,其中藴含的生動比喻和通俗用語,為中國民俗文化增添了豐富的一筆。它在明清小説中也常作為素材被借鑑引用,成為中國通俗文學的一種特有表現手法。